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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论坛管理规定】

【 论坛管理规定】(2009修订版)
【 论坛网友自律条例 】各位网友,当你的ID出现在系统时,便视为你同意服从论坛的规定;当你的帖子被系统接受时,就意味着论坛管理团队有权对你的帖子进行相应管理,论坛需要良好的环境和秩序。所以,请大家理解和支持。
(一)论坛禁止各种政治话题、民族话题、国家话题、领导人话题,所涉及讨论的问题、言论不可与相关法律冲突,言责自负。简之就是“莫谈国事”,以上内容请去时政论坛。
(二)论坛禁止发布广告,特别是商品目录、报价等供求信息,不管是自己或他人的,一律禁发。对劝阻不听有意扰乱论坛秩序的可采取删除帖子,删除ID,封IP,屏蔽等处罚手段。
(三)除严重的国家灾难,论坛不为个人或少数人组织捐赠活动或发布捐赠消息。无论什么目的个人签名处不可做超过一项的个人主页或博客链接,禁止签名处出现的网站、BBS或网店的链接,个人签名禁止使用广告词及电话、地址、QQ、银行帐号、Email 等联络方式。
(四)未经核实网名不能用著名画家的名字;不能用单位机构、期刊、报纸、展馆、画廊、团体、协会、网站的名称,或特指专署名称。为宣传广告目的一切网名均属禁用范围。
(五)论坛禁止发帖者自冠、自封头衔,禁止将联系方式缀在画面或其它位置,禁止将画家照片连同作品一起发表。
(六)论坛要求平等交流,不得前缀论坛无法求证的名誉,如:著名画家、知名画家、实力派画家、职业画家、国画家、著名国画家、大师、代表性画家、XXX主席、XXX院长、秘书长等等。
(七)论坛禁止重复发帖。帖子内容要求进入相应版面里的,否则版主有权调整到相应版面或删除。
(八)论坛禁止其他网站盗链本论坛资源,禁止在不告知的情况下使用本论坛的一切图片和文字内容,本论坛不承认“网络资源绝对共享”。一旦发现有权取消盗链者ID,并可深入追究。
(九)论坛以学术交流为主,不作为宣传、夸张个人成就的场所,涉嫌有意推销炒做作者及作品的言论,本论坛不欢迎,请移步他处。
(十)论坛禁止网友使用多个ID(马甲)自我吹捧或制造假象的帖子,发现即清。
(十一)论坛原则上不刊载非政府组织比赛、展览、笔会等活动的消息。不刊登征稿、征画等各种信息。禁止盗用中国画论坛名誉组织各项活动。禁止在出版物中和网络上使用中国画论坛名称和名誉,违者责任自负,论坛保有诉讼法律的权利。
(十二)不管什么主题,论坛绝对禁止过于恐怖的图像;禁止网络到处可见和并已过时的帖子。
(十三)禁止只有链接没有直观的内容或直观图片的帖子或者回帖。禁止在回帖时加入灌水图片。
(十四)论坛禁止把老帖子用同一种无内容的回复方式顶上来,特别是反复顶帖的将被锁定或删除,栏目首页不允许同一作者共存两个老帖。
(十五)空间宝贵,论坛对所有图片拥有筛选、删除的权利。
(十六)我们不可能即时将所有违规的情况发现。所以,论坛会做定期的修正、编辑和删除。不代表违规的老帖子就永久保留。
本规定由《中国画论坛》负责解释。
请注意:任何网友违反上述任何一条规定,都将受到高额减分,也将在相当时间内丧失论坛贵宾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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遵守论坛规定、支持论坛工作、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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仔细读了,也一定遵守此规定,也一定支持论坛工作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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严重支持!!!并要求各版长期置顶
~~~安贫乐道~~~

http://blog.sina.com.cn/u/165081331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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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规矩成方圆,按照规定管理中国画论坛..能为大家营造一个良好的交流氛围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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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都来自觉维护、遵守论坛规则.....论坛就会越来越好...[em01][em0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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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家的论坛大家爱护,有制度才有依据,网友说过:人治不如法制,论坛在进步。[em01][em01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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支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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坚决支持和拥护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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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密的团结在以老轩为首的论坛周围,高举法制的旗子.为中国画论坛美好的明天而奋斗[em0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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